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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未签订合同,也不退还先前所交押金还要支付占用费合理吗

未签订合同,也不退还先前所交押金还要支付占用费合理吗 区物管中心用属于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同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按期交付合同租金,但是最近一年一直没跟我们签订任何纸张合约,也不退先前所交押金,还要求我们交付房租,改名占用费,最后诉告法院,法院判决我们支付没签订任何纸张合约内的房租占用费,请问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深圳外来工(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2-12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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