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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与深圳一家企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

与深圳一家企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 岳父自2004年9月5日在深圳一家塑胶制品企业以临时工的身份做园丁至今,该企业没有与其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现在月工资1720元(在该企业在做两份工作:园丁工资为1300,另一份工作为42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我们要求赔偿,根据现行的法律该怎样进行赔偿?社保怎么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exa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0-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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