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
如果此条款的无工作期间是用工单位违法退工造成的,用工单位要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吗?派遣单位也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判决得到支持后补发工资也按上面最低标准发放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0xin(上海)
提问时间:2013-09-24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