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为减少人力,取消部分组织并取消被取消组织主管的岗位职务,
公司为减少人力,取消部分组织并取消被取消组织主管的岗位职务, 本人现为一家台企公司服务总部台湾,该公司福州集团在福州有三四家分公司,本人在其分公司担任组长职务(在公司属于基层管理干部即经营职),本人为该公司服务9年多,每日上班12小时常白班,每月上班约27~30天。现因公司为了减少人力成本,集团公司对各公司各部门进行整合,整合后本人服务的组被整合取消融并到另一个公司的部门(另一个公司与本人服务的公司有本质区别,总经理不同、公司名称不同、本人原服务的子公司也不挂在其公司下面);另外本人要是并入另一个公司的话,人事要求本人在原公司需要办理离职,再到另一个公司(即融并我的公司)就职。本人原服务组织取消后,公司将取消本人组长职务,本人职务被取消后相同于被降职(组长是需要晋升的,要通过总经理布达令的);如此造成本人的薪资月收入减少约2000元,约减少本人50%月薪资纯收入,公司存在变相裁员的动机。想请律师帮忙,我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权!要是我不同意公司安排怎么办,我可以离职后申请经济补偿仲裁或起诉吗?请给予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xmp(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06-21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