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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部门岗位取消并降薪调动岗位后的部分问题咨询

因公司部门岗位取消并降薪调动岗位后的部分问题咨询 我在一家股份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的市场部门的设计岗位工作(正式签订合同已经一年零6个月)。我所在子公司营销部门领导口头通知我岗位事务取消并给出3个条件要我选择:1.劝我辞职,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一定补偿(2个月的工资)2.转岗成销售人员(每月实际所得工资降低200)3.转岗到生产基地空缺岗位(基地无空缺岗位)。得到通知的时候我给领导说过我不擅长搞销售,但是5天后我还是处于事发突然的情况下被迫选择了做销售人员并与公司办理了转岗手续。
本来就在降薪的条件下我转岗了,自己已经算是吃了亏。但是,紧接着就遭到销售领导的总总刁难。首先,上班地点改到很远的地方,(比以前的地点远了60公里)其次,每天必须在下班前到新的办公地点报到(这个规矩只是针对了岗位调动成销售人员的两个老员工,和我们同一批进入销售岗位的新应聘员工都是以电话方式报到。)在这种情况下我首先计算了下每日外出做销售业务的开销除去可在公司报销的那部分自己要倒贴钱。
种种苛刻的工作安排都是在我办理了岗位变动手续之后领导才给出的,现在我对领导的这种安排及其不满。我顾忌到转岗手续已经办理了,还有权力拒绝接受这种安排吗?以至于有权力拒绝最初的岗位调动,重新选择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吗?(注:岗位调动手续上面有我的签字,并不是一式两份,也没有公司公章,由公司备案收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fei……(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18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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