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缴纳社保长达8年,现已辞职2年,现在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可以要求补缴,且不受辞职 2 年、未缴 8 年的时效限制。
一、法律依据(关键点)
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无时效限制
《社会保险法》第 63 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保,社保征收机构应当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无期限限制。
最高法、人社部统一口径:社保补缴不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 年行政处罚时效、劳动仲裁 1 年时效约束。
欠缴是持续违法状态,一天不补就一直违法。
义务不因离职而消失
为员工缴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员工辞职、时间过去而免除。
你离职 2 年、未缴 8 年,依然有权要求补缴。
可以向政府职能部门投诉,请求责令单位补缴
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有劳动关系证明资料的话直接投诉最好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公司拒绝,你可向相关机构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8年的材料,主张补缴社保。注意需尽快提出,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已经辞职,员工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你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督促公司补缴。注意需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提出要求
可以要求补缴。你辞职已 2 年,仍可通过行政途径要求单位补缴 8 年未缴社保,不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 年查处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