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劳动合同里劳动报酬这一项,写的是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offer中的具体年薪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单方降薪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1. 收集offer、劳动合同等证据;2. 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约定履行;3.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4.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注意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
协商解决
offer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约定模糊时,应以offer中明确的年薪标准为准。公司单方降薪属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按原薪资标准履行。建议:1.保存好offer原件;2.若公司降薪,书面提出异议;3.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注意收集绩效考核制度等证据。
Offer有法律效力。若公司无正当理由降薪,可依Offer维权,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及相应补偿。
可以协商解决的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按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且公司能够证明其降低薪资是基于合法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未达到考核标准,并且履行了相应的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那么公司的降薪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仅依据 offer 举报公司恶意降薪索要补偿可能较难获得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 offer 是书面形式并明确了具体的年薪数额,劳动者也接受了该 offer,那么该 offer 中的薪资约定构成有效的要约,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虽然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按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但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也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条款,仅仅以绩效考核为由降低薪资,属于单方面变更薪资标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此时劳动者可以依据 offer 中的薪资约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 offer 中的年薪标准支付工资,并可以主张因公司恶意降薪导致的损失补偿。
这是可以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