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入职合同中有个附加保密合同,在保密合同中有说明竞业限制条款,在离
你好!竞业限制协议是否仍有效?
法定最长有效期已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24个月)。你已离职20个月,距离期限届满仅剩4个月,协议本身已临近失效。
结论:即使协议有效,约束力也仅剩最后4个月。
未支付补偿金导致协议效力弱化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8条);
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达到一定期限(如3个月),劳动者后续的竞业行为可视为“以行为解除协议”(参考海南文昌市检察院案例)。
你的情况:离职20个月未收到分文补偿,远超3个月期限,协议可能已被视为解除。
未重新签订协议的影响
入职时的保密合同含竞业条款,离职时未重签,不影响原条款效力(江苏高院案例明确:原协议在离职后仍有效)。但补偿金未支付可推翻其约束力。
可以解除竞业限制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同时解除竟业协议
根据规定,竞业限制需书面约定且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补偿金。你所述情况中,公司既未重新签订协议,又未支付补偿金超过3个月,该竞业限制条款已失效。现入职竞争企业无法律风险。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防争议。
虽未重签且未支付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款原则仍有效。不过离职 20 个月未支付,可主张解除。建议先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再入职竞争企业,降低法律风险。
不会,你好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的
看具体证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