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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试用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不交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或赔偿

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试用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不交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或赔偿 山东济南。毕业后来到公司,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2011年2月-2012年2月,试用期合同有一条: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也没用签订正式合同,公司不交保险,而今2013年5月。

1.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补交时间段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赔偿.
2.试用期一年是否违法?是否可以提出双倍工资补偿(补偿时间段是?)。

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gaoo……(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5-22 19: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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