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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作范围调整纠纷咨询

劳动工作范围调整纠纷咨询 我与公司A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工作履约地在江苏省某市。
现公司B一名员工离职,直属上司和人事总监要让我接替该离职员工的岗位,个人向公司层面委婉拒绝过,但公司不接受我的主张,公司不接受我远程负责公司B的职务,必须要求我在公司B所在城市工作。

人事总监表述:暂代周期不少于3个月,合同关系暂无变化,继续与公司A履约,暂时不会调整我的工资。人事总监说:我比较适合该岗位,公司B目前没有接替该岗位的合适员工,公司需要招聘新员工。

公司A和公司B的关系:二者都是公司C的控股子公司,公司B实际是由公司A管理的,高管均来自于公司A,公司A和B是在不同的省份。

个人诉求:我只接受暂代该岗位的工作(待招聘人员到位后,个人不愿再负责接替的工作岗位),但我不接受调岗以及调岗而来的降薪处理。

个人有如下问题:
1.调岗风险:如果我在不同的城市工作3个月以上,是不是会视同接受调岗?如果缩短这个工作周期,缩短到多久才不会被认同为调岗
2.工作城市:如果在不同的城市工作,是否可能被公司认定为未到岗而被公司辞退
3.自我保护:我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短期内我离职找新的工作并不现实,但我不接受降薪,也不接受调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guox……(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23-08-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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