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律师您好!关于劳动方面的事向您们咨询下。我和妻子在2017年7月进到同一个老板开的厂工作至今
律师您好!关于劳动方面的事向您们咨询下。我和妻子在2017年7月进到同一个老板开的厂工作至今 律师您好!关于劳动方面的事向您们咨询下。我和妻子在2017年7月进到同一个老板开的厂工作至今,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25日前在大渡口区五一村老厂(xx The机械厂)工作,厂家没有依法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社会保险)。2019年10月25日起在新厂(xxx机械厂)工作。因拆迁,厂家搬迁至江津区坤煌佳源产业园成立新厂(xxx机械厂),到新厂工作起,厂家才为员工购买了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厂家在2020年6月1日开始单方面把员工的工资降了。不管员工同意不同意,强行降了单价。本厂是由大渡口区五一村拆迁搬至江津区坤煌佳源工业园,搬迁前厂里老板娘招集全厂员工开会讲过,搬迁到新厂不会降工价,跟老厂的工价一样不降工价。搬到新厂后发工资时,老板娘要求全体员工每人签字一份与老厂的离职书,然后签一份与新厂的劳动合同,不签不发工资。当时签与老厂离职的原因是,老板娘说“搬迁后大渡口区老厂的厂名注销了,不成立了,新厂这边才能给员工买得到养老保险,不然买不到。”所有的员工按老板娘的要求签字了,前面所有的工龄都没了,搬迁时没有给员工补赏金。现在还没有一年,可不可以要求厂家给员工拆迁补赏金?拆迁前厂家沒给员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厂家补缴吗?新厂名在老厂名前面多加了个字,如果劳动局去起诉用老厂名还是用新厂名呢?(一)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被迫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25日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去工商查询,大渡口区和江津区两个厂名都有,是到大渡口区劳动局去起诉,还是到江津区劳动局去起诉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20-06-03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