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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

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 我想问两个问题:1.我与公司签的合同上写着:甲方如有岗位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对乙方有权调换岗位,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现在公司要给我调换岗位,合同并未到期,我是否必须服从?合同上写了这一条,甲方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调换员工岗位了?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我实际工资底薪是4000,但合同上写着基本月工资2999元。我剩下的1001元都算成了绩效工资,这样做公司合法吗?如果公司辞退我是否按照2999元来赔偿而不是4000元呢?我该怎样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dxsbm……(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3-05-02 19:0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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