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应该受到哪样权益的维护??
劳务派遣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应该受到哪样权益的维护??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专家们。 我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安排到国土局去当驾驶员。 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两年,2011年9月15日开始的。 在今年的10月14号,我周末加班,在一个村的机耕道上, 由于天黑,路滑,车子在调头的过程中,连人带车不甚跌落到距机耕道40至50米的斜坡下,我人幸亏没出事,但车子已经破损不堪了。 因为这事,单位领导否定了我的驾驶工作, 让我去其他岗位,但是我不认为就因为出点事,就否定我的驾驶工作,因为这项工作谁都不能保证百分百。再加上本人文化程度不高,去其他岗位肯定做不好。后来我就主动辞职了, 单位才给了我1900块钱。我们的工资都是当月工资在下月10以前发。我认为不应该得这么少。 我每月的工资在扣除保险这些,加上下乡补贴200元过后,共计是1673元。 请各位专家帮我算一下在我的范围内的,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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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inji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1-26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