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急!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只补尝1个月,合理吗
急!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只补尝1个月,合理吗 我们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逼迫的情况下签的,劳动合同上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我在公司已工作了3年,前面时间公司与我都未签定劳动合同。到了08年12月公司效益刚开始不好就强行按排让一部分员工离职,除应得实际上班工资外只另补500元,公司无人性化的管理让我们很失望。我是一个部门主管拿月薪制,在12月23日公司找谈话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就放长假,不发工资。这时候走的还可以拿到奖金,为了先将奖金拿到手,公司开了解聘通知书,培尝只支付了1个半月的工资。请问邵律师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还可以得到其它方面的补尝吗?
对了我们公司违法的事太多了,员工底薪在前二个月刚调至850(还要扣除火食费240),员工宿舍在工厂2楼顶上建盖的房子,屋顶只是薄石绵瓦,夏天特别热不装空调没办法休息的,并且空调都需要自己买的。宿舍旁边还有机器澡音,特别大严重影响我们晚上休息。我们工厂是做塑胶电镀的。这个公司真是太让我赠恨了,就会欺付一些老实忠厚的人。请给我个方法与这无人性化公司对抗下去,揭穿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ia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08-12-2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