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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递交辞职申请后 接着工作1周 企业有理由不付给相应的工资么

递交辞职申请后 接着工作1周 企业有理由不付给相应的工资么 你好,我想问下 
1 我想于3月1日递交辞呈,但领导让二周才能办手续走人,这两周期间有加班二天和带薪病假一天,请问有理由不给我这几天的工资么?是不是必须要支付?另外因为领导批了两周可以离职,是否因为不满3月一整月所以不给我带薪病假一天的工资?

2辞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请病假,企业如果不批我的病假,但是我有假条,算作旷工扣除我两天工资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untun……(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3-02-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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