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电影院工作,四月一号领导口头通知我,让我四月三十日离职
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你好,没有解除是无法要求赔偿的。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