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3年12月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更
2013年12月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更 2013年12月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更,在2015年5月变更一次合同,2018年7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变更,到2019年4月一直没有变更劳动合同,3月己通知说公司经营因难裁员,从4月开始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于4月10日用微信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我,在4月15日公司又通知我回去更改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应该回去更改合同,同时从2018年7月开始劳动合同能否视为无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9-04-18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