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经营困难,变相裁员怎么赔偿
公司经营困难,变相裁员怎么赔偿 我们公司是某集团公司旗下公司,注册资金745万元,从集团公司收购我们公司开始共计投入3000余万,11月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要求大家支持公司的工作,理解公司,从10月份开始只发基本生活工资。解除设在成都的营销中心,除会上念到的人员外,要求其余同事支持公司的工作,但就是不裁员,HR找我们谈话,不接受自动离职的(自动离职的只补发10.11月份工资),我到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一年零5个月了,试用期的社保也没有买,现在公司意思是调我们回厂区只拿基本工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要我们自己离职。这个算不算变相辞退我们。公司告诉我们劳动法对公司来说,没有威胁性,对我们来说,不会保护我们的权益,也听一些朋友说过,地方上的劳动局不会保护我们的。我要求的是赔偿我2个半月的工资,之前的工资要发齐,补交试用期保险。现在公司这种变相的方式我们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28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11-17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