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需要付培训金或违约金吗
需要付培训金或违约金吗 到公司已经半年多(超过试用期,6年合同),现在想走,但公司要很大一笔违约金或赔偿金(我也不太分得清到底是违约金还是赔偿金),但是我现在没钱,下面是我同公司签的《培训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我是2009.10.12到公司,一直都在培训(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是在外单位,其余的时间都是在公司培训),现在公司对我们的安排的培训日期要超过2010.06.30,大概要培训一年,(前几天在网上问过这个问题,有个律师说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是要赔偿的)。今天去人事部说我想辞职,但人事部说我要按下面的协议赔偿。所以想问一下即使我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是不是也要赔偿?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为人事部说要赔偿,不赔偿的话我的户口、档案、社保都很难办走,所以想到公司规定旷工连续5天或全年累计10天,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如果我连续矿工超过5天的话,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时还能向我要赔偿金吗?如果公司还是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要我做出赔偿,我到那时再走人,我还要交赔偿金吗?那时我不交赔偿金(如果要交的话)公司有权利扣押我的户口、档案、社保等吗?
培训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培训项目名称:新员工培训
培训日期:2009.10.12到2010.06.30日止
培训地点:**部队和**公司
二、接受培训或协议后,乙方应充分利用所学的知识或所持执照,继续为甲方服务5年。
三、如果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本协议的培训服务期限,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二条的期限与甲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四、如果乙方违反服务约定,或因乙方过失(如:违法、严重违纪等)被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按照甲方职能程序5100-05《违反合同承担的赔偿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违约金=总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
(2)总培训费用包括:直接培训费用、考试费、补考费、异地培训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补助、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由甲方出资的社会及商业保险费,因培训而发生的教员差旅费及补贴,以及甲方因培训而发给乙方的奖励金等相关费用。
其中,如果培训由甲方教员(含兼职教员)授课的,直接培训费的计算基数如下:
1、专业技术课程、英语培训:按每学时15元人民币计算;
2、管理、计算机、航材、行政等专业课程培训:按每学时10元人民币计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几乂(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5-17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