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公司的培训需要付违约金吗
在公司的培训需要付违约金吗 我到这家公司工作已经超过试用期一个多月(试用期半年,合同6年,我是09年10月12日签的合同),但一直都是在培训,现在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要支付违约金?在所有的培训中,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是在外单位(其中有两周是本公司派去的教员),其余的都是在公司培训,教员也是公司的。下面是我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培训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培训项目名称:新员工培训
培训日期:2009.10.12到2010.06.30日止
培训地点:**部队和**公司
二、接受培训或协议后,乙方应充分利用所学的知识或所持执照,继续为甲方服务5年。
三、如果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本协议的培训服务期限,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二条的期限与甲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四、如果乙方违反服务约定,或因乙方过失(如:违法、严重违纪等)被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按照甲方职能程序5100-05《违反合同承担的赔偿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违约金=总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
(2)总培训费用包括:直接培训费用、考试费、补考费、异地培训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补助、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由甲方出资的社会及商业保险费,因培训而发生的教员差旅费及补贴,以及甲方因培训而发给乙方的奖励金等相关费用。
其中,如果培训由甲方教员(含兼职教员)授课的,直接培训费的计算基数如下:
1、专业技术课程、英语培训:按每学时15元人民币计算;
2、管理、计算机、航材、行政等专业课程培训:按每学时10元人民币计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几乂(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5-15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