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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吗
这种情况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吗 大家好,我是2010届毕业生,毕业之后以管理培训生进入某国外超市,当时在上海签了份合同和协议,协议中规定我们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三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5000的违约金,当时我们在上海进行了为其十五天的培训,剩余两个半月的培训在无锡和常州进行,全程都是在本公司和本公司的领导进行的培训,不存在外派或者有外部人员参与,我提前半个月提交的辞呈,期间有咨询过上海公司负责培训的老师,她说其实主要产生的费用主要是在上海期间住宿费用,请问我这5000块钱的违约金合理吗?
非常感谢哪位好心人帮忙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pan……(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04-25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