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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哺乳期部门解散,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赔偿

哺乳期部门解散,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赔偿 哺乳期还有3.5个月结束,今天部门解散,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今工作年限是2.5年,公司提出按照2*2.5倍工资来赔偿,但是我希望是按照补工资到哺乳期结束再加上一个月通知金和2.5倍工作年限工资来赔偿,也就是2.5+3.5+1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这样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捍卫我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肖雨(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9-0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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