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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以及公积金保险的咨询

劳务合同以及公积金保险的咨询 我于2009年在现在的公司入职,入职后一直未签署任何劳动合同,我们的公司属于北京办事处,总部在广州,问过几次负责人都称让总部发过来合同,当时因为需要工作也就一直未在提起,在这三年里公司从来没给我们上过保险以及各种补助,以及签署任何劳务合同,工资也是从广州那边以财会个人的名义打到我们 账户上,但是今年因公司营业执照没年检,可能会得到罚款,公司决定注销北京办事处的公司,而重新注册一个新的公司,那也就是意味着我们也会变更到新的公司就职。
那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那如果在我将来离职的时候我想要求公司补偿我的保险以及公积金,是否还可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ble(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2-08-1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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