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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详解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详解 我从2005年-2014年在一公司上班,2011年发生工伤,2012年只办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赔偿都没办理(自己不知相关政策),2014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没有知道办理其他工伤事项。2016年4月又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关系,6月又发生工伤,2017年办理工伤相关赔偿手续时,才知第一次工伤赔偿受到侵权。
请问吴律师现在申请仲裁能否办理第一次工伤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金、一次性说清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rclf……(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7-04-1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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