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这个怎么理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始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非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时间,始于有证据或根据一般规律表明、推定的日期,而非所主张的权益最早溯及的时间。
可以说几个月后或者现在经查询才知道没缴纳社保
如果辞职超过一年就属于应该知道。
社会保险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从离职之日起算一年,如果辞职超过一年就属于应该知道。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从你离职之日起开始起算起诉时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