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原2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人继续正常上班,现通知我离职,可有补偿

原2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人继续正常上班,现通知我离职,可有补偿 本人2010年3月23日和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为2012年3月22日。到期后由于公司内部的问题,未和我续约,但是本人继续在单位正常上班至今。2012年6月25日又人事口头通知我离职;请问可否得到赔偿?一般赔偿几个月的工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JJXX(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2-06-25 15:04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