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销售人员,我负责株洲地区的销售工作,我们总公司是在广西北海,株洲这边是总部驻这边的一个办事处。由于市场原因,公司想将我调至其他地区工作,而我不愿意去,现公司以我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将我解雇,经协商,我与公司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还没到期,但劳动合同上面未标明具体的工作地点,由于销售工作的性质,工作地点上只简单的写了一个“外地”。我跟公司提出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说调动我的工作地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因为“外地”不特指哪个地方,是我不服从安排,不予支付。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赔偿金? 谢谢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0年10月中旬书面通知我公司想续签5年劳动合同(岗位、待遇等不变),我于10月下旬书面通知公司只想续签2年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本人不愿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问在此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我经济补偿?
员工合同期满,未续签,自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辞员工补偿金?
员工合同期满,未续签,自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辞员工补偿金? 好的 多谢大家。
公益服务社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至我司工作,因其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故将其退回服务社。该员工要求我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我司非劳动关系主体,问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尚在合同期内,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挽留不成功,同意员工辞职。 1.公司应该按照那一条法律条款填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2.如果填写协商一致,公司是否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 3.如果该员工同意再延续一个月的工作时间为公司服务,再辞职,又应该怎样处理?
你好,我们公司有个工人已经62岁,1949年6月18出生,2008年6月1日进入我公司,公司没给他买社保,请问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如果需要,需要支付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是2008年8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到期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是2008年8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到期的...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这时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这时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岗位调整,而且工资是上升的调整,员工不服从公司的调整,请问开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吗?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已明确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如果员工都这样不服从公司安排,而且公司还要给支付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