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已签定的按劳动合同现在了现有不合理的地方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正当的权益
我于一年前与用人单位签定了一份合同,上面注明不为其购买保险,由员工自行购买,另一项注明不向员工提供月休,但这两项都没有在合同上注明用现金的方式体现在工资里,合同上对于工资一项注明为底薪+提成,现在的问题是老板说保险这一项已用现金的形式体现在底薪里,对于这个并没有事先告知我们,现在这样说,我认为不合理,我想知道我该以什么依据和老板交涉以取得我正当的合法权益 ,急等方法,望各们大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就是说我已在一年前与老板签了一份合同,现在我们向老板提出对我们进行补社保,他说我与他签的合同上已注明不为其购买保险等和不享受月休,等于我已和他行成书面的承诺,是属于自愿,我查阅了劳动法,即使这样,我现在还是可以提出为其购买保险和月休的权力,我想知道我之前与老板签定的合同,我现在还能争取我的合法权益吗?如果老板执意不为其买保险,我能否要求他补给我保险金由我自行购买,对于他说的在现在员工的底薪里已体现了了补给我的补险金,在我们签定的合同上没有注明,我要以什么依据捍卫我的合法权益?对于去年发改委调薪,老板没有为我们调,现在我要求为我补调,我又要拿什么样的依据?咨询各位律师了,望指点迷津,谢谢!
您好,公司雇用我时,承诺二个月后签合同上保险,但是到了第四个月公司仍然没有履行承诺,而且公司没有与我签署任何文字上的文件,也没有发我工资条,工资都以现金发放。我在离职后,公司不但拒绝给我开据离职证明,还声称,像我这样临时性的员工都不会开据离职证明。我知道公司是为了逃避责任,像这样的我们劳动者本人没有
你好 我是萍乡的一位年轻人现在奉新的一家米粉厂工作[江西富康米粉厂],工作已经2个多月了,由于这个工厂工作时间过长 一天工作13小时 每个月没有一天休息,就连国家法定节日也没有休息,请假时还扣工资,有时还请不到假,我现在想辞职,写了辞职报告工厂的经理不批,我与这家工厂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
拆迁的条件不合理!如何既不触犯法律!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好!我是唐山市丰南区得!!我们这里正准备拆迁!!本来是好事!!可是补偿条件下来以后大家都傻眼了!!大家都以为会和年头南湖拆迁那十几个庄的补偿一样!都是一个市的吗?可是差的太多了!!房子也评估!就给按正房700一平米补偿!租房钱正房每平米25!!别的也不评估!!这也太不合理了!还说反复做工作不签字的!!要
在公司做了将近2年,一直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现在公司由于内部变动,要我离职,当月通知要求当月办交接离职(公司也有其他部门,销售与技术,可考虑任职;但与进公司时职务和工作内容不符,未接受)。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哪些方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麻烦能给个详细的回答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却有三个月的实习期,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写劳动报酬,我看了下2010劳动法第二章十一条,针对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按照集体的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很少,我是应届毕业生,在这里做事快四个月了,感觉好像给公司骗了一样
我2011年8月1日就职于一家国企研究院的直属部所(私人承包)S所,该所没有人事自主权,员工都是与研究院签订合同,当初来时说好1—3个月转正签合同,现在已是11月中旬,我多次主张但S所负责人一直推脱,以我不胜任岗位为由“继续观察”,而且社保公积金一直没有交,我准备辞职,现有证据如S所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考勤机记
上班9个月,和公司未签合同,公司也未交保险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到公司上班第一天就被派驻在别的公司工作到现在,但是工资一直由原公司发放,刚上班时签过一个三个月的临时合同,出试用期后未签过任何合同,保险也未入,我想让原公司给我补交以前的保险公司不同意,请问一下我应该如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么申请?应该是针对给我发工资的公司还是现在工作的公
我是一家福建某公司的北京的技术工程师,工作地点在北京,劳动合同是与福建一家咨询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现劳动派遣单位通知我,由于我工作的单位要撤销北京技术工程师的岗位,因此派遣单位发给我《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0月与派遣单位签订的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同时给予四个月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