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从事销售行业的营销驻外人员,于2011年3月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签订期限3年,现准备提前一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已之前曾有人正式离职后因为工作遗留问题 出现问题为由,发出短信通知我,公司有权扣发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者延期两个月再发放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若是本人提交辞职报告
公司把员工工资改为打分制,有没有明确打分标准,然后每月克扣员工工资,让其自动离职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另外公司2007年给签的合同,只有一份,公司没盖章,有效吗?当时合同底薪签的780元,我在北京,能要求补偿吗
员工离职后公司说要扣员工500元工资是否合理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未体现。 另离职时已交接清楚没有问题,离职后过了5.6天店铺调回仓的产品出现问题说还要我承担责任处罚我扣我150元是否合理。
正式员工提前7天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有权克扣该员工700元工资
正式员工提前7天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有权克扣该员工700元工资以做离职处罚么?公司克扣离职员工工资是合法的吗?遇到这种事应该怎样维护个人权益保障?
好无语,入职时公司给员工承诺每天五块钱饭补,由于拖欠工资离职,经监察队调节后公司竟然做出克扣以前饭补
好无语,入职时公司给员工承诺每天五块钱饭补,由于拖欠工资离职,经监察队调节后公司竟然做出克扣以前饭补钱的伟事,以此来变相克扣工资,这单位。。。人性何在
公司利用调离岗位,不听公司安排,降低工资多种理由,逼员工自行离职
公司利用调离岗位,不听公司安排,降低工资多种理由,逼员工自行离职,他们这样做违反了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