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3月份在河南一家食品公司在吉林省从事销售工作,到现在已是第十年了,直到2006年公司才给我缴纳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2010年才缴纳住房公积金。前期多次申请公司人事部门以我未满3年不予办理。而劳动合同还是在新劳动法颁布后才签订的,签订的期限是2008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工作地点是公司规划上的东北大区(辽宁、吉林、黑龙江)。2012年4月9日,公司市场部经理以吉林区域销售业绩不好人员超标为由调我到宁蒙区(宁夏、内蒙古)工作,同时公司人事部门给我发邮件让我填调岗申请。其实我清楚:说吉林人员超标可是还在招进来2名新来领导的朋友,说业绩不好是因为公司上任区域经理拖欠客户费用不予兑现,而上级主管领导又对手续齐全的市场费用不予承认造成的。他们知道调我去宁蒙区我不会去的,我已是近40岁的人了,家在吉林,孩子才刚上幼儿园,家里的所有事都完全依靠妻子打理。他们只是以此种方式逼我主动辞职,我手里有两份证据能证明我的判断。请问律师: 1、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补缴2003-2009年未交部分五险一金? 2、我是否可以拒绝到宁蒙工作,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3、如果公司继续坚持调动我,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给与赔偿?我可以申请那些赔偿? 以上问题请给与详解,谢谢!
事实与理由: 李某于2008年9月1日被我公司聘为保安队队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金,每月工作30 ~ 31天,每天上班12小时(两班倒),每月工资1500元。因为多次在上班时间睡觉,单位领导发现后给予口头警告,希望李某能改正,但李某却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在2008年12月22日被公司辞退,12月份工资支付1100元,
我是一名09年的高校毕业生,现在我已经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公司说,如果不能通过公司的考试,那公司就会辞退。请问公司这样做属于违约吗?谢谢!
我是一个企业的普通女职工,因怀孕身体吃不消,到医院开了请假条,但公司不受理,并要我自动离职,但如果我离职了我保险就停了,生了小孩就没有相应的赔偿,所以我不想离职,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公司是每月要上满22天班,不到22天的每天扣50元,到国家规定节假日放假22天就上不满了,就要扣钱,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天数也要算上去,比如2月份春节是:二号,三号,四号····一直到七号正月初七过,是属于法定节假日,每个月上4天休息一天,一般是说一个月8天休息,春节大年30和正月初一初二是休息3天的,加上8
我妈是一名清洁工月工资1065元左右有社保有住户公积金,做工快二年了,去年三十我妈妈帮别人顶班做清洁期间,在宿舍走廊摔伤致右股股颈骨折,动手术打了三个钉前后的医疗费用了近12000元出院时社保报销9100多,自费一千多,一年后还要手术取钉。公司未出一分钱,出院后公司只发一个月工资后便没发了,后来说只发百分之七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三年多了,后来被说因工作不满意,给我降职,并且把另一个同事升上去做我的位置,我是今年5月底被降职的,降职之后5.6两个月的工资发的都和我降职前相同,现在突然被要求说要每月扣减我800块钱,原因是说对我工作不满意且又因为职位不同了。这不就是变相的要我辞职么?我想辞职了,想咨询我这种情况可能拿
本人在厂里当生产主管,每天工作8.5个小时,是按包月来收工资的,但在元旦前老板突然跟我说要我从1月份开始当生产工人,而且是按个人计件来收工资,而且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还要上夜班,所以本人想咨询一下,这属于变相辞退吗?
我父亲在2012年1月份被倪某请去一家电子公司做土建活。倪某一直是在这家电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公司里一些零散的土建活 我爸每月的工钱是这样拿的:每月公司核计土建活出勤的人工总数钱是一并交给倪某,再由倪某交给我父亲,公司开的人工工资是180元一天,倪某再转手给我父亲是给130元一天,也就是倪某从我爸身上每天可提
2009年9月 那时候我在一个娱乐场所上班,有一个同事a和另外一个同事b闹了点小矛盾,因为同事a是外地人,怕自己吃亏,于是叫我帮他喊两个人,我便碍于面子帮他喊了一个我的朋友,我朋友顺便带了两个人。发生冲突时,我不在场,只有同事a和那三个朋友,和对方两个人。我本以为我朋友只会去吓唬吓唬对方,谁知他们身上带了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