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现离职,单位认为只要不付我经济补偿金,我就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两不找。可我在离职前就考虑到这份协议,已选择了不与协议上有冲突的工作,履行了协议,可经济补偿金怎么办?我能向原单位要求履行补偿协议吗?
本企业正在考虑是否要与重要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与员工签订了此协议,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想提前解除此协议,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了,企业该对此员工负什么责任?是否员工也可以提出要求企业给予相等的违约赔偿? 谢谢!
我六年的劳动合同于3月21日到期,在向公司索要保险补偿及经济补偿金时,公司以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为由不予支付补偿金,说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存在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单位说我的合同自动到期,不属于解除合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一说。 按照公司的规定,离开时要填写一份离职单,我在3月20日(合同到期前
我在桂林一所民办非企业英语培训学校教学,2007年任教于该校,签了合同,但没有帮买保险。2009年3月与校方再重签了一份3年合同,合同2012年3月才到期,期间学校也帮我们买了保险。但2010年7月9日,也就是学期期末的集中会议上,校方口头通知说学校办不下了,没有生员,要解除和我们之间的合同,并当天发下了各种保险本子,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如果对竞业限制(保密协议里面的)条款补偿不满,(不给补偿金,或给的少)怎么举报?我是大连开发区日资企业的员工,请问应该打电话多少呀?
我1999年来这家单位(学校)工作,以前每年拿12个月工资,现在单位为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只发给我们九个半月工资(余下2个半月是放寒、暑假的).养老保险也只是从2009年开始缴纳,用工协议也是从2009年开始签订,一学期一签。我想问的是,如果协议到期(比如说这学期从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结束),我不想续签了,可否要求
因为上一个单位签署了保密竞业协议,两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现单位需要一个没有竞业条款的离职证明,于是伪
因为上一个单位签署了保密竞业协议,两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现单位需要一个没有竞业条款的离职证明,于是伪造了一个有上个公司的公章。我想知道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因为上一个单位签署了保密竞业协议,两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现单位需要一个没有竞业条款的离职证明,于是伪
因为上一个单位签署了保密竞业协议,两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现单位需要一个没有竞业条款的离职证明,于是伪造了一个有上个公司的公章。我想知道会有什么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