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1年6月4号进的该公司。进公司时说的时每月8号发上月工资。押20天工资。还有工作服钱300元。签的合同是1年,违约金是500.给了辞职未被批准。临近过年,公司现在说这个月只结算上月半个月的工资,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如果自离。赔违约金500元。那我20天工资,还有押金300能不能全数结清?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
关于辞职办理与工资结算。答疑者,您好!我是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2009年7月份与珠海一家电力科技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同年10月份转正,2010年2月初向领导提出辞职,领导说是过完年再说,完了3月初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比入职还难办)。我是太想走了,公司把我的辞职日期定在2010年2月7日,说是这天开始
合同期3年,年薪8万,每月发3000。其余年底发。合同期满还差1年半。现因有更好的公司发展。如果提前一个月辞职,在职期限内的年底工资是否能够结算。 另有规定20万元的竞业赔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没有支付竞业保证金补偿的。
吴律师 你好 我想请问你 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工书 但用人单位要求扣我一个月底薪 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有没有受到法律保护
我上班是26天制的上班打卡制度因不是月初上班所以按天计,但财务结算是应该按底薪除以26天算还是除以30天来计算当时老板说包吃住,可实际情况却只提供吃饭当时说七月份按转证后的工资待遇,现在反悔说要试用两个月才转还说转证就给买社保的也没实现我是七月中旬提出辞职,当时约好是到月底可以离职有个前提是当时所说的一个
我在公司工作一个半月了,当然进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因病需要辞工,公司不批准,只能辞急工,又要扣我半个月的工资,而且公司发工资的时候不发放工资单,只是让我看一下,然后签字,请问是否合理,像我这样的情况有维护权吗?
原本我们是每月十号发工资。但厂里面效益不好,从十月份开始工资就没有发了。我今天辞职结账的时候,他们却给我说把原有的工资1600元压到了1000元每月,而他们却没有公布出来,那我十一月份的工资还能按照原有的工资1600来计算吗?
律师你好。北京弘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材第一编辑部”名义招聘我为“复审编辑”,而入职后不是让我做书稿的复审工作,而是初加工、复审、校对等工作都做。 合同第九条规定:甲方每月7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执行。基本工资为1000元,岗位工资
律师你好。北京弘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材第一编辑部”名义招聘我为“复审编辑”,而入职后不是让我做书稿的复审工作,而是初加工、复审、校对等工作都做。 合同第九条规定:甲方每月7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执行。基本工资为1000元,岗位工资为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