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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工资结算与面试时老板说法不一致
关于辞职后工资结算与面试时老板说法不一致 我上班是26天制的上班打卡制度因不是月初上班所以按天计,但财务结算是应该按底薪除以26天算还是除以30天来计算当时老板说包吃住,可实际情况却只提供吃饭当时说七月份按转证后的工资待遇,现在反悔说要试用两个月才转还说转证就给买社保的也没实现我是七月中旬提出辞职,当时约好是到月底可以离职有个前提是当时所说的一个月转证,买社保,包吃住这些待遇条件是老板与我口头上的约定,我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用来维护我应有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to9085(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1-08-04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