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厂里当生产主管,每天工作8.5个小时,是按包月来收工资的,但在元旦前老板突然跟我说要我从1月份开始当生产工人,而且是按个人计件来收工资,而且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还要上夜班,所以本人想咨询一下,这属于变相辞退吗?
公司领导于9月27号,找我谈话说 派遣四川工作安排不能履行,公司予以劝退处理,让我自动离职。 我不同意自动离职,我要求公司给予劝退说明书,说明是由,公司领导说没有必要,让我自行写辞职报告。(以规避经济补偿)我为同意 28号人事让我签写辞职书,我不签写,我跟他辩论,说:“因为我不是主动要辞职,而是公司强加
公司领导于9月27号,找我谈话说 派遣四川工作安排不能履行,公司予以劝退处理,让我自动离职。(因个人家庭原因不能去外地工作,家人没人照顾) 我不同意自动离职,我要求公司给予劝退说明书,说明是由,公司领导说没有必要,让我自行写辞职报告。(以规避经济补偿)我为同意 28号人事让我签写辞职书,我不签写,我跟他辩
由于商场要改装整修,再加上此品牌的生意不是很好,厂家借此机会拆柜,一共有八名员工【在该城市也好二十几家店】,对于员工的补偿金,以及去处,没有明确的答复,说是要开新店,但是有没给我们准确的时间,就说要我们等,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公司给我们的大概意思是,如果我们要继续为这个公司做的话,把我们调
怀孕7个月,突然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然后美名曰提前回家休息,但是次月开始工资停发,保险和公积金也只上到年底,也就是下个月,之后就不给上了.合同只签了一份,记得当时是空白合同,只签了个名字,现在合同在公司手里.如果走法律程序维权,可以申请哪些补偿,应该什么时候申请,如何走程序? 合同不在自己手里,没问题吗?申请仲裁是
怀孕期间被公司变相辞退,我应该如何维权?我现在需要搜集一些什么证据?
本人于2011年6月30日在某公司工作,职位:经理助理,月薪三千元,没有跟我签任何的劳动合同,关于五险一金,她也是口头承诺,在我工作以后她再没跟我提过上保险的事宜。工资也是每个月以现金的方式当月发放。工作往来有EMAIL可以证明。 现在的问题是发生在2011年11月7日,这天开会她怀疑我们拿走了店里的7件塑身衣,让我们
我在现公司工作满10年,从2001-2005年公司名称为A,未签合同,未办理社保,2006年深圳B公司收购了A,公司名称变更为B,从06年开始,我在B我工作至今,且一直从事客服部经理工作。 现在公司无故要求我调岗,且工作地点要从合肥调到深圳。我没有同意,公司以我拒绝调岗,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
我咨询的内容是:因为在单位被领导无故罚钱,我不同意,领导直接发飙,并说你不同意的话,你就别干了,并让其他人员说服我同意罚钱,最终我没认可。所以辞职,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辞退吗 是否有赔偿金?还有一个就是 当初我在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 单位只让我们签了个人信息 别的都没有让我们填 也没有给我们合同 请问 这
在某公司任职8年,今年公司因效益不好已转岗为由变相要求员工辞职,刚入职期间公司少交接近2年保险,现在才发现这样可以要求补偿吗,怎样要求补偿金?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公司最近业绩也不是很好,老板就说了要我们这些人提前回家过年,上了班的工资都发给我们。其实也就是变相性的炒人。我们应该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吧?如果告到劳动局去有用吗?我们平时发的工资条也扔了,没什么证明。就一个打卡的出勤记录不知道凭这些能不能拿到赔偿? 望各位专业人士能帮帮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