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如下: 于06年9月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约定3年,违约金9000元; 于08年5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6月由于拒交违约金,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于是直接离开公司; 直至今日,可以算做失业,公司一直坚持不交违约金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至今,档案、社保都在原公司。 请问: 1. 我现在是否有权在拒不缴纳违约金的情况下要求公司为我办理离职手续? 2. 如果现在已经超过维权实效,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公司培训,约定服务年限及违约金,提前辞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交违约金……
我是南京溧水县人,02年8月与无锡一家国有股份制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且经过该企业的专业培训,合同规定必须为该公司服务满10年,若在该服务期内辞职,必须交纳违约金25000元(户口挂靠在该企业的集体户口)。因与公司某些领导闹了矛盾,于是我于04年10月从该公司辞职,由于当时不了解相关法律,因此一直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及户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
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后因为工作未交接完成,公司是否可以要求本人回公司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该怎么办?
我在这个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并且已经找好下一家公司,但是公司不想让走,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可以的话,我的五险一金这些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呢另:这个公司已经3个月没发工资了,并且五险一金欠缴
刚入职试用期11天(加培训),然后由于一些原因自提出离职,但是没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求继续上班等通知
刚入职试用期11天(加培训),然后由于一些原因自提出离职,但是没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求继续上班等通知办理),我又急着走。还能向公司索求离职证明么。工资可以不要。且会要赔偿公司所谓的违约金么?(公司人员对我说要赔付违约金才能给离职证明)。
我因为拒绝缴纳工服折旧费,公司便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我于2011年11月21日提出辞职,并和部门经理还有人事部经理协商好从12月1日开始便不再到公司上班了,但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说要缴纳工服折旧费,我提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拒绝缴纳。公司便说会与总部协商处理,并会及时通知我。但是我等了将近一周时间,公司一直没有回复,我打电话过去,公司说领导正在出示批示意见,让
于2011年9月21日提交辞职报告,公司至今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老是拖着,我要到新公司报道急需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怎么办?
我合同8月15到期,但8月1号由于家庭原因没去上班,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合同期是8月15到期但我8月1号过后由于家庭原因没去上班,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通过劳动仲裁想让公司补交失业金并要求赔偿,但现在公司以我主动离职为由,提出只补偿2000元,其它什么都没有,这样合理吗?我现在该怎么处理,很是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