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作交接完毕时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我已在单位工作半年是否可以根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求公司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ylk20……(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11-08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