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事业单位工作,每两三年重新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之前单位就对我们说,社保可以帮你代缴,但是单位一分钱不出,全从个人工资里全额代扣。如果不同意这一条,就不要签。单位的解释就是全额拨款单位每个人的工资都是财政拨下来的定额的,反正你的工资全部包了就那么多。请问这种做法可以吗? 每个月扣掉社保四五百块就剩一千多,这个也算了。另外让我担心的是,以现在这种方式缴纳社保很亏,因为单位并没跟社保局说我们的社保都是自己的钱交的,表面上看是分成“单位部分”缴纳了多少钱、百分之几,“个人部分”多少钱百分之几【而且“单位缴纳”的部分占大部分】但是其实单位部分也是我个人工资里出的。听说养老保险以后退休后拿回的只是个人账户里的钱,那我不是等于一大部分都拿不回来了吗?
我是2004年3月进厂至2006年6月厂方与我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在2006年6月以后和我签订是厂方正式合同现在我合同到2012年,未到期厂方要协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只认可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期内的赔偿,应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我在两个月之前按工作单位程序办理了辞职手续,但是两个月后我发现原单位还有继续给我发工资(我们是以工资卡发工资),如果我把这些工资据为己有犯不犯法?按公司规定只要三天无故旷工就开除,可是我已经两个月没上班了
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估计填写较少的工资数额以此为员工少缴社保费用可以起诉吗?
请问,我们公司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一直都是按照合同当时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签的,但是我们的实际收入是远远要高于这个数字的,有银行的代发工资记录可以证明。也因此在缴纳社保费用时也是按照最低的给我们缴纳的,我们可以就此起诉要求补偿吗?我们公司的全部员工都是这么签合同的。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法院判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一直不签,是否一直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事人1996年到用人单位上班至今,单位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后来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至今仍在上班,但判决一直没有执行。请问,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多久的双倍工资? 请列举法律依据,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二款,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孕期单位非法解除除劳动合同,停交社保。现本人已向当地申请仲裁,如果此期间找单位挂靠续交社保,是否会对仲裁结果有影响? 1. 如果挂靠至其他单位交保险,是否不会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 2. 原单位是否会以我与其他单位又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认为之前非法解除劳动合理。
本人自2008年9月份到该单位担任驾驶员工作至今该单位两年与本人未签劳动合同及社保,在工作期间认真工作,服从公司领导的一切安排,现该公司领导突然辞退本人,本人在该单位没有能证明与该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请问本人应该怎么解决.
您好! 我从2010年3月5日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久之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到2010年11月12日,公司部分员工被裁,在工作当中到被裁当天,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向该公司索要劳动法中所提到的双倍工资?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工作时间09年7月到10年12月,提前半月提出离职(口头提出),公司以接替人没有招到为由扣发我后半月工资,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该怎么审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