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厨房改造,厨师提前放假休息,公司应给予的经济补偿有哪些
关于公司厨房改造,厨师提前放假休息,公司应给予的经济补偿有哪些
我爸在深圳一家公司的厨房做事至今5年,今年与公司签订第二次合同,合同期限是三年,合同期限尚未到期,近来公司的厨房需要改建,厨房解散,公司通知我爸提前放假,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只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1300元),然后借口说等明年厨房开工再来做事。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给予1300元的补偿,是否合理?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
08年10月31日突然通知公司要调整我的工作岗位 但无书面材料什么的让我签字 我服从了公司的岗位调动 到12月1日公司以我不能胜任该岗位为由要我自己辞职并对我多次劝说 我不予理会.公司领导也没办法 让我写个申请书内容是要求再次调入原岗位工作 写完申请后事隔2小时 公司和我关系很好的一个同事提醒了我一下 说是老板设了个
你好 我的情况具体是这样的:我2006年4月份来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公司才与我签了合同,当时公司说要签2年,但我只签了1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在2009年1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不合我续签合同,(2009年1月11日前公司没作出合同到期的任何回答,我也没向公司做任何回答)。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把2008年发布的
以为公司克扣工资,现在已上劳动仲裁,想请教一个问题:克扣的部分工作是发生在2009年1月,拿到工资单才知道,马上去劳动仲裁申请的。 1,它是否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否可以得到克扣金额的25%补偿金? 2,克扣工资的补偿金是有劳动行政部门管辖的吗?劳动仲裁部门不受理25%的补偿金吗,这是仲裁员开庭调解时说的,是
从一个企业调入一个新成立公司后一年,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规定?谢谢律师! 新公司是由几家公司成立的有限公司,新公司录用人员是从这几家公司里录取。
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请问这个经济补偿是不是必须的?如果公司不给经济补偿,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还生效?如果对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如果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拒
我于2007年10月进入该公司,办公地点在乐山,公司总部在成都,也签了劳动合同,但当时公司没返一份劳动合同给我,具体合同期限也记不清楚了,在2010年2月公司以我所在区域业务已取消,在该区域不再需要人而辞退我,只说把工资结算完但没提补偿,请问,公司辞退我(我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能按劳动法的规定得到补偿吗?那应该如何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我在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裁员把我辞退,一起辞退的还有35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而且没个月公司扣除本月工资的10%作为年底奖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怎么补偿?如果产生纠纷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争取我的利益。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是2008年8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到期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我是2008年8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到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