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麦当劳上班时表现出行为不正常说胡话,逻辑不清思维混乱,后来到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从9月份到11月份3个月都在医院住院治疗,后来她们公司的人力部打来电话说不再续签她的劳动合同(08年12月8号签的合同,11年12月7号到期),中止后赔偿1.1万元,另外加上中止后的就业补偿和慰问金1.5万元。请问一下这个赔偿方案是否合理,公司那边是否还需要承担其它责任。另外在出院时医生说分裂症需要长达3年的一个治疗期(3个月巩固期,后面慢慢减药预防复发),我是否可以向她们公司那边提出其它的赔偿要求?
她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碰到过外伤,也没有说被批评什么的,刚开始的时候就是行为异常,后面慢慢地开始说胡话,她同事看到这种情况就让她提前下班回家休息,但是她回家后也没有休息,一个人就开始说胡话了,接着我们就把她送到了医院里治疗
个人承包公司食堂所雇员工在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食堂承包给个人了,他自己雇人做饭并支付工资,在上班途中雇员逆行出了交通事故死亡,现在雇员家属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合同到期,业主长时间续签,公司撤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何规避?
物业合同到期,业主长时间续签,公司撤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何规避? 问题补充: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合同已经到期过去了几个月,业主长时间未交物业费,公司计划撤离但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果存在如何规避? 其实还有个问题是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物业公司起诉,被告应该是谁?
如果公司法人患有抑郁症或者其他精神类疾病,是否还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患有抑郁症或者其他精神类疾病,(之前没有问题,可能是刚刚患上),那么如果这样仲裁的话,他是否还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拖欠工资的问题,至于是私营还是股东质公司不知道从哪里查证,在工商的网站上查是叫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早已抽走做了其他用途,各个方面来看,仲裁肯定会赢,公司已经没剩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一中年妇女在一家私营加工厂工作2年以上,此加工厂未与此妇女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任何保险。此妇女在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已赔偿26万元,此加工厂是否还应赔偿。
罪犯经小区南面围墙未上锁的小铁门进入小区,翻入徐先生的住房,采取暴力手段致使徐先生死亡。罪犯已被判决死刑。此后,徐太太以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到保安职责为由,将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误工费、抚恤金、精神损失费等共46万多元。经查,小区《公共契约》约定:物管公司负责对小区进行日常巡视,做好住宅区内
公司转让后快两年,收到法庭传票,之前公司的股东和发生因在转让前的业务发生纠纷,转让后的法人是否应上庭应诉?和是否应承担责任?转让时做了股权转让公正
关于独资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员工承担责任?和是否合法?
本司为一间澳门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独资企业,产品100%外销,因本公司管理原因,按照规定,国内员工的所有盖公章申请均需要员工发电子邮件向澳门的外商申请批准后,才予盖章,有时因本司执掌公章的人员(为本司外商澳门方从澳门派出的人员)因请假或出差,就需要公章拿回澳门,待国内员工需要申请盖章时,就要将有关文件拿到澳
在实习期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在上班期间把人撞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在实习期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在上班期间把人撞死,协商后,需赔偿死者家属60万。请问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占多大的比例? 员工自己说是去做业务(业务单位,需经常在外跑),但领导并不知情。
劳动者入职不到2个月工伤,由于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后做出伤残鉴定,主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付三个一次性、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个月。请问在仲裁受理期间公司是否有权通知其到公司上班?工伤医疗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否支付?
2010年我和其他2人在北京注册了一家注册资本3万元的公司,我任法定代表人。2011年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将该公司转让并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将公司的印章和我的人名章都交给中介。过了一段时间,中介告诉我所有的转让和变更已经办妥,由于怕我比较繁忙,所以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和递交工商局的变更申请上面的签字都是模仿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