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油田劳务派遣工,我们当时给劳务公司签合同时,合同是写的是一个月会给我们8天公休,但是实际上只有四天,其余的4天也并没有像合同那样写的给我们加班费或是让我们缓休,请问这与法律相违背吗!我们应该怎样才可以获得公平的假期!
我们厂每个月都周六都上班,但是公司却算我们1.5倍工资,说会给我们调休,有时候调休会间隔一两个月甚至三四个月才调休,这样合法吗?
最近公司在的工业区因大运会周五停电。而公司的解决方法是周五与周日调休( 周五休息,周日上班,工资不按双倍,是按正常的底薪来算的,加班费也不是双倍是1.5倍来算的)。 请问这样调休合法吗? 劳动法的调休制度是什么样的呢? 我说的是每个周五都调呀 不是一次两次, 到目前调了2个月了 这也正常吗?
我单位去年开始实现年调休天数最多15天(含年休假5—15天),但要求员工加班,切超出15天调休的加班只能拿加班工资,如要休息,只能请事假,不批准,算旷工处理,哪怕你下半年每星期加班,也不能调休,这样的企业规定合法吗?
我单位去年开始实现年调休天数最多15天(含年休假5—15天),但要求员工加班,切超出15天调休的加班只能拿加班工资,如要休息,只能请事假,不批准,算旷工处理,哪怕你下半年每星期加班,也不能调休,这样的企业规定合法吗?
我们富士康有一个调休制度,就是正常工作日不让上班,用周六日加班的时间来补,好比星期一正常8小时不让上班,到月底从周六日加班时间里减去周一没上班的8小时,这样是不是合法
我们公司业务很忙,我已经有半年没有休息了,可是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时间全部都调休,这样合法吗?现在已经7个月的周末调休了(96小时),如果没时间休息法律上是否可以约束公司支付加班费?我在江苏昆山上班
今年国庆节国假3天,后四天为公休,我们是休息了三天,四天公休都加班。公司要拿6,7号来还后面一个礼拜的双休日。具体安排是:6,7号来上班的就拿这两天的8小时来还班,没来上班的就按无薪休假,请问公司这样安排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