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七月底进入了寿光市钢管厂一私营企业上班。和厂子签订劳务合同一年,当时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填写的是车间操作工,在车间工作两月后,公司领导强制性外派异地安装工作。领导让去必须去。不去就变相的辞退(要不请假要不辞职)。我因家庭原因无法去异地外派工作与领导协商无果后被迫辞职。 辞职却面临9月份一月工
现在我们公司准备给我们买社保.但是钱全部叫我们自己出.公司说买社保公司应该出的那部分已经出到我们工资里面了.其实根本就没有.劳动合同上都没有写.只是公司单方面这样说的.我们应该怎么法.而且我们现在每天工作12小时.早8到晚9.
你好,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没到期,被公司解除,这样公司需要赔偿么?只签订了2年合同,现在也快到了,当初还有扣留的钱在公司,能退回么? 公司出了规定,上班期间打卡(就是上下班考勤),如果有人代打,会严重处罚,现在被公司查出,公司的公告是,免去3个月绩效,年终奖没有,还退回劳资处,这样合理么,公司是国有企业
公司要被其它公司收购了,机器卖给了他们,公司有一部分人对方工厂接收,如果说公司不经营了我不去工厂工作,这样的话公司给经济补偿吗?再有我是从06年开始在这个公司工作的一直到现在这个养老保险应该怎么赔偿,我是外地农户以前没有给上,想问走的时候养老保险、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还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都给赔吗?经
我在现在的公司入职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给交保险。入职前公司说,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给交五险。现在公司又说只给交三险。 正常,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吧? 我们公司却说只给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商保险。 公司这样给我们交,合理吗 打错了,是工伤保险。
各位好,我是刚刚来到上海的,昨天在58同城上投了简历,今天就有人通知我去面试,我是应聘仓管的职位,去了后用人单位让我签订了一份一式一份的合同,还交了900员的押金,说是仓管防火服的费用,让我周一去上班,而且仓管被分到了什么酒店的ktv,我因为在这边初来乍到也没有地方住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后来回家了才反应过来,
1.9月底我司员工向公司请假10月一整个月的假,刚好10月有国定假日三天,员工请假回来表示公司应支付他10月国定假日的三天薪酬,请问该公司需要支付这国定三天的薪酬吗? 2.假设一个员工请假一个月并未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是否可协商请假当月公司的社保由员工自己承担呢?
请问公司招收新员工进公司后10天就要求辞职合法吗?发放工资标准是怎样?一个员工刚进公司10天根本没做多少事,要按正常一样结算工资那公司就亏大了,请问对于新进员工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避免对公司的过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