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4年11月18日进入A公司,05年签了一年合同,06年签了一年合同,07年公司与所有员工都没有签订合同。 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老板将公司所有员工都与另一公司(B公司)签订了合同。(A公司与B公司的投资方之一)。我的合同是一年的,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月9日,公司以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
这个待岗协议合法吗?如果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吗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要我签订如下待岗协议, 待岗协议书 甲方:长沙某公司 乙方:本人姓名(由A职员填写) 身份证码:123456789123456789(由A职员填写)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得待岗安置. 1.待岗时间:自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9日 2,待岗期间安置: 资源池参加培训,试岗学习, 3.待岗期间待
企业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用,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2006年9月到目前的这家公司,自2006.9到现在,公司对于办公室人员的加班,平时和周末一样都是15元/小时,且根据专员级别,起算时间也有不同,如初级:是1小时起算;中级:是2小时起算,低于2小时的加班都不计算在加班时间内。这个标准是公司的内部规定,请问: 1.公司的这种加班制度合法吗? 2.我可以以"公司未足
企业违法,职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本人因企业无故拖欠工资,上诉至法院,企业败诉但拒不支付,现本人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目前企业为了躲避劳动补偿,即不安排工作,也不解除劳动关系,各种保险也被停止。企图逼本人主动辞职。本人打算请求法院判定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关系,工龄30多年,年龄52岁,怎样做才能维护个人利益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愿意续签,提前30天告知员工,要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我司和某一员工签订的合同从09年2月13日-09年6月13日,但因为员工上班态度懒散、偷懒等等,我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不再续签,需要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另外, 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工作、态度懒散、没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
本人在某私营企业(名气较大),于2007年签订了3年的合同,去年公司私自涂改为2年,并调换了较差一点的岗位。最近因工作时间睡觉被发现,(之前曾经有口头警告)面临提前解除合同。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补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企业方面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签订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单位给了劳动者相当于2个月的工资补偿。按照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劳动者在该企业还有4天未休年假,请问这4天年假该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按什么标准补偿劳动者?现在该企业认为,因为
公司因经济亏损 调整经营方式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补偿
公司因经济亏损 调整经营方式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补偿,合同期限是半年 试用期是三个月,并且合同起止日期与实际到岗时间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