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辞退该公司以后永不录
如果用人单位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辞退该公司以后永不录用合法吗员工可以告公司吗
我们工厂有位电工,能力不足,机器坏了经常性修不好,还要请外面的人来修,此人还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出言恐吓管理人员,开除这种员工,公司要不要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5日。2007年12月26日,大学毕业生王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工如对单位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将予以开除
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公司达不到这个水平,不需要这个岗位为由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公司达不到这个水平,不需要这个岗位为由辞退辞退员工,这合法吗?我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公司以我14天未考勤为由,说我违反了员工手册考勤规定,要辞退我,这样公司需要赔偿我吗? 但是自我进公司以来,从来没有看到过员工手册及考勤规定,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进行辞退,请问这个理由有效吗?
公司昨天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拒绝完成职责内的工作为由辞退我,之前没有发任何书面的的公告或是通告给我,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培训(无书面证明)或是调岗,现在已经帮我停保,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关系,请问这个可以仲裁吗? 请问公司规章制度里面的拒绝完成职责内的工作这条合法吗?这条可以作为辞退人的依据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想请教一下,如果不是劳动合同期满,也不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我于2007年4月10日入职,2013年6月30日在公司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以端午节放假未关仓库门为由(但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口头辞退。经与公司协调,又以新劳动法是于2008年元月份正式开始实施,无结果。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按劳动法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是从入职开始还是新法实施开始?
如果员工在某公司干十年以上,然后单位以范错为由借故辞退。这样
如果员工在某公司干十年以上,然后单位以范错为由借故辞退。这样有没有办法讨回公道?
昨天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来辞退我。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个月一直都无收到公布我违反制度
昨天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来辞退我。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个月一直都无收到公布我违反制度,我工作十个月都是绩效都优秀,公司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