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合同上班后,公司以人事不好管委托杭州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宁波分公司和我们重新签了劳动合同在教育咨询公司任授课老师继续上班,合同劳动报酬第1条约定月基本工资1300,第5条约定:如乙方在工作中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扣发乙方当月的部分或全部奖金(课时费2700,教学质量考核1000)还要求我在岗位工作满10个月,否则按当时学生人数学费总额的50%赔偿甲方。条款很苛刻,可我认真教学,细心对待每个学员,博得学员好品,单位也私下问过学员。从7月上班至今4个月,用人单位只在9月给我发了7月的工资4802圆(因我请了一天事假,扣了我192圆)后来以没钱,外面的钱没收回来,等种种借口拖欠我3个月工资至今,上月底我书面向二家公司告明情况,如不发全我所有工资我就停课和依法解除老动合同,单位反说我教的不好,只愿给我发1300的基本工资并要我签字,我没有签拿,还扬言发这个工资要给他干一年,不然要赔偿!请问单位这样做法合法发吗?我不做下去会赔偿吗?我只有学员签字的每天授课记录,和每个学员对我教学的品价的证据,我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和与这家无良的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吗?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劳动者想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不知应该从何时算起?劳动者还想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下去,所以也不想因此事与单位发生纠纷,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专业人事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律师您好! 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现在我在工作中处处遭受上司的刁难,让本人无法在此公司立足,我于本月23日申请辞职,辞职原因注明是因为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违法在先,本人提出书面辞职。24日,上司找我谈话,说我的辞职理由不能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一定要和用人单位做退职手续?如用人单位不办手续,是否要继续上班?我应如何处理?
我08-09两被一乡镇聘为临时工,单位两年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与2010年2月单位以文件形式通知我不再聘用,我能否要求单位给予补偿,如果有应有哪些,请予以帮助为谢!
您好,我是一民办高校教师。06年来到学校工作,09年7月又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原工作部门以我不服从部门工作调整为由将我的关系退回了人事处。昨天学校人事处有关人员找到我,说现在学校没有空余的岗位,想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说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下,我这样的情况按照新合同法的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劳动者进入公司3年母公司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会保险。 劳动者从5月8日以口头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当初领导是同意的,现因为种种原因,领导不批准,但本月的社会保险已停缴。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进厂一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保险),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劳动者怀疑有尘肺,但是还评不上尘肺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七年半,但是最近去医院体检,发现肺部增大增粗,肺部出现小阴影,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医生告诉劳动者,是尘肺表现,但是还评不上这个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在最主要的是因为医院那里还评不上尘肺的标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