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固定期限为 2008年9月20日到2011年9月19日,共三年。 今天2011-10-27 公司还没有和我续签合同。 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可以,那么是付哪个具体时段的双倍工资。 谢谢。 补充:我们公司每个月的20号发工资。
我们是一家餐厅,前段时间我们店换了10个厨师,来的时候他们不愿签合同,要求将保险及加班等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他们,承诺在离开时写个书面手续给店里,店里考虑到用人比较急,就答应他们了,他们在离开时也兑现承诺,在结清所有工资后,他们和店里签了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劳动保障方面已经没有任何争议。但现在他们又到劳
当初老板说打算在这里干就签个字,我们就签了字,这样的算是合同吗?其实就是规章制度,但是单位说这个是合同,这样单位就能逃避双倍工资的责罚,我该怎么质证,在法律案件中有这种案例吗,有的话是怎么裁决的?谢谢
你好律师: 我是2004年7月4日进单位工作,每年签一次合同一直到08年年底。 从09年1月开始到2010年12月都没有签过。 请问单位未按规定无故辞退我,我仲裁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同时可以要09年--10年期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还有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我需要给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还是双倍的经济
我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上班,现在已经工作有6个月了,一直没签合同,没工作证,也没签任何表格式的资料。只是简单的留下了一些联系方式、地址。公司上班时间超长,有时一天上十几个小时,有时这个部门又去做别的人少的部门的事,尤其是体力、幸苦的事。好在月底按时给工资,有时也有奖金(很少,百把块),但没有加班费
我2006年到公司上班,2009年任公司副总,工资每月5000元,可公司规定,工资每月按2500元发放,余下的工资到年底一起支付,2010年12月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也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我正常上班,2011年4月份,我提出辞职,可公司拒不按当初规定支付工资(5000元月工资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我们也不敢要求),如此情
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留下继续交接工作,合同期以外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是双倍的吗?
我2011.6.27合同期到了,之前因一些原因我没有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以交接工作为由,要我留下来交接工作,工作没有交接完就不给我签离职单,意味着我将拿不到工资和离职证明,在没有合同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是两倍的工资吗?,谢谢。 我刚进公司的第一年2004.6.28-2005.6.28,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补
我于2007年8月1日在一所幼儿园上班,当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可合同到期后,园长一直没与我续签合同,就这样工作到今年的8月底,现在离开了,请问是否能要求幼儿园赔偿我的三年双倍工资,谢谢!
想咨询下, 1:公司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是 2009.8.22 起两年,现在合同已经满了,公司也没提续签合同的事情。一直让我继续工作。 2;公司2010.7-2011.6 一年的项目奖金(每月1000圆,12个月合计是12000圆)没有发我。按工资协议,这个是算我工资里的。 3;可以通过啥渠道能要回奖金,另 没有签订合同这几个月的工资补偿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