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利可以再地方(开封)政府拆迁中,随地方规定失效嘛?为什么?
我97年上半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237.03(四分),位置开封开发区市政府门前约300米处。现开封市政府拆迁按地方政府规定每平方米象征性补偿500元/平方米。(与实际土地资值相差甚远:按目前位置市区实值:每亩地150~350万元。)请问:开封市政府有权利违背合理正当赔付要求(实际原值50%要求),强行剥夺我个人受国家法律保护内的正当权利强行拆迁吗?
衡水市政府为什么把我们的 土地使用权又卖给了别人 我们衡水市友谊宾馆于2006年8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位于和平东路319号面积4.39亩的一宗土地,并向政府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市国土局向我们发放了衡国用(2006)第0086号土地使用权证。令人不了解的是2008年7月17日,衡水市政府又做出
求助:未经授权谁有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权利? [购房 法律 房地产]
我父母拥有合法的自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已查明几年前未经当事人同意已被政府土地部门给予注销,请行内专家、高手、明白人给予指点,如何主张权利?
我是05年买的房子,开发商说的交房后180天内办理房屋产权证给我们,但是现在通知我们的确实去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产权证,印花税、契税这些我们交房的时候已经付款,请问是怎么回事啊?
开封市地方政府规定是否有权剥夺我合法国有土地使用的个人合法权益?
专业律师你好!95年前7月我在开封市西郊开发区购买了住宅用土地,97年5月在开发区政府部门办理审批下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住宅建设。位置在开封市开发区市政府南面约300米,面积:273.03平米(四分地)。现在市政府要建博物馆,按开封市政府规定土地充公象征性的补偿500元/平米。(当地土地目前实值:200万~350万/亩。95年
我方于1968年从生产队处购买宅基地(地契现已遗失),并于当年建房(二层,砖木架构,两侧墙体的一层为石头墙、二层为砖墙),1993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紧靠我方一侧石头墙违章搭建一层瓦房的对方,以四至不清为由,状告县政府,要求撤销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可用什么法规,证明对方起诉时效已过,要求法院不予
我方于1968年从生产队处购买宅基地(地契现已遗失),并于当年建房(二层,砖木架构,两侧墙体的一层为石头墙、二层为砖墙),1993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紧靠我方一侧石头墙违章搭建一层瓦房的对方,以四至不清为由,状告县政府,要求撤销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可用什么法规,证明对方起诉时效已过,要求法院不予
某乡镇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后,于2009年办理了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了同一个证书),这个证合法吗? 村夫
某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在2009年取得以划拨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内),这土地证合法吗?
本人由于早年工作原因前往外地工作,直到退休后才回到本市居住。家中有兄弟三人,父母在98年时已经相继去世,留下一座院落。目前由我们兄弟三人共同居住,由于种种原因,当初父母去世后并未进行分家。父母去世后,我们兄弟将老宅拆除后重建,共建有五套住宅,由于本人当时还在外地工作,所以只留给自己一套作为今后自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