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啊 我是7月3日去的这家公司 是叫太原商祺百丽公司 主要做苹果电子产品的销售 去的时候试用一个月说的是1000的底工资200的饭补 第二个月的时候的工资算法说的是7月20号左右给我们一个说法 迟迟没有给 直到8月初才给的说法 好象是完成一定的任务是给1000的底工资还是1200 我记不大清楚 因为时间过得很长 完不成是给800 还是有200的饭补 我于8月21号 他告我说不用上班了 给我的理由是我没有融入这个团队 当时走的时候说工资会给我算的很清楚 不会短我的 工资是每个月的15号发放 所以8月的工资在9月15号领取 但是他说由于过中秋节 就推后到20多号了 这几天告我领取工资
我想问的是 由于我工作的几天没有签到 但是我是去上班了 他就不给我发那几日的工资 可以么?
我工作了20天 他记得是4天没有签到 就4天的工资不给我 但是我这4天是去上班了 这个证据的收集现在来说比较困难 因为时间过了一段时间了 但是我这边肯定确信他登记的那几天只是我忘记签到了 并非没有上班
还有就是他那边也没有让我们签署任何劳动合同上有说明这种情况 或者口头说明过这种情况 就不给发放工资
他给我算的16天的工资是500 我自己算的即使是16天的也多余500 (800底工资+200饭补)*16天/30天+50块的销售奖励=580多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 我应该怎么维权
您好,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驻外公司,当时总部说把劳保按属地管理,让驻外公司在外参保,这样我们就把劳动保险转到驻外公司所在地,但在交劳保的同时,驻外劳动部门说还点交医保,否则不予交劳保,这样公司按驻外当地最低工资档(不是职工实际工资)交了医保,而且在2007年全年没交纳医保,当然职工也不可能享受医保,但
律师你好,向你咨询几个问题,望解答,谢谢! 1、 我是奉贤区一家外企的一名工作人员(非上海户籍),我与公司2008年7月1日签定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工资为3000元(基本工资2000+岗位工资1000),但从20008年12月起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对部分员工进行了减薪,减薪期为3个月,我减薪后的工资为2200
我于2010年向他人借款1万(分2次)借.利息是4分.也是说一个月400元.我还他利息已有10个月了.今年5月份我出门去打工.在陕西那个地方汇利息不方便.我说等八月份回家一起还他.他就向法院起诉.但他4个月之间有叫社会小流氓到我家吓唬我家人.但借条是没有还款时间的.请问我应该怎样去法院答辩!谢谢领导给我一个提示!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有个关于婚姻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的。本人(暂称甲方)与妻子(暂称乙方)于11年期间曾两次到民证局办理协议离婚,但最终都因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未能达到协商一度把离婚一事搁置数日后乙方以:双方性格不和,男方(甲方)性格脾气暴躁为由,把甲方告上法庭。但乙方以上向法庭提出的理由都只是乙方
请教一个问题:公安局内部的“网上通缉”,是否要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单位。
请教一个问题:公安局内部的“网上通缉”,是否要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单位。 谢谢!
有人用刀袭击我我把他的刀夺下后至对方受伤或死亡我占多大的责任 有人用刀袭击我我在受伤后夺下他的刀至他受伤或死亡我算正当防卫吗需要承担责任吗
货款,我用中性签字笔写了张借条“现借赵某人民币四万零八十元,空口无凭,立此为据!借款人:李某某。”其中我写的借条每个字间的间距较大,那个八十的“十”字没有写“拾”,而写的“十”,因此那人在四的前边恶意加上“十”变成十四万多!现在都已立下借条快十天了,我跟他要借条重新修改,他故意不给!“十”不太容易鉴
律师好! 本人是一家超市商。事情的缘由是;2010年11月3号,有一个销售玩具“溜溜球”的商人。委托我家帮忙代销其产品【溜溜球】。当时他留有姓名和电话号码为证。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此人的溜溜球产品,有假冒名牌的嫌疑。在我销了4个溜溜球后不久。此人的行为可能在其他地区被暴露。他不露声色的将全部货物取走。【这是我
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婆去年因为有小孩了结婚的,因她年龄不够我们结婚证一直未办理,这个月满啦她的年龄就够啦,现在小孩子7各月了,请问我如何办理结婚证,准生证,小孩的户口。落户口要着好多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