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有个关于婚姻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有个关于婚姻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有个关于婚姻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的。本人(暂称甲方)与妻子(暂称乙方)于11年期间曾两次到民证局办理协议离婚,但最终都因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未能达到协商一度把离婚一事搁置数日后乙方以:双方性格不和,男方(甲方)性格脾气暴躁为由,把甲方告上法庭。但乙方以上向法庭提出的理由都只是乙方的个人片面之词,实属诬告!本人准备在答辩状上作出辩证。但是还有一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的。问题1:乙方在诉讼书上提到一条,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约。-我想咨询一下各位我(甲方)原因乙方在双方婚姻期间因甲方曾有段时间因个人问题远出将近一年,期间乙方曾偷偷回到甲方自家(与父母居住的地方)。到甲方的睡房在未经甲方和及其甲方的家人同意之下盗走多件属甲方的私人物件。其中包括有甲方本人收藏多年极具收藏升值的各国家钱币,价值难以估计。还有女装18K项链两条,甲方平时佩戴的纯金镶翡翠两块,价值共计也有六万多,家庭套装电脑一套6300元购机价。还有甲方平时把习惯平日用剩的零钱放于床头柜中的钱(约三四千块)全部取走。连一猪头大钱罐(约三千块硬币)一同拿走。本人甲方请各位指教一下我(甲方=被告)准备向法院递交的答辩状上对(乙方=原告)向法院所提出的以上这一问题我(甲方)在乙方未能如数把甲方私人所拥有的私人物品之前我甲方是绝不同意离婚的。请问如果甲方不同意那被告的答辩状上该怎么写呢?请各位提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陌生人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9-28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