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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司法鉴定问题

请教,司法鉴定问题 货款,我用中性签字笔写了张借条“现借赵某人民币四万零八十元,空口无凭,立此为据!借款人:李某某。”其中我写的借条每个字间的间距较大,那个八十的“十”字没有写“拾”,而写的“十”,因此那人在四的前边恶意加上“十”变成十四万多!现在都已立下借条快十天了,我跟他要借条重新修改,他故意不给!“十”不太容易鉴定出来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uL9002(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9-29 11: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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