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员工对公司提起仲裁,已经开庭审理了,现仲裁打来电话让公司取仲裁裁决书,请问领取裁决书有法律上规定的期限吗,(因为立即到国庆节了(还有十天),公司要对仲裁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想在国庆后去取裁决书,节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做方法可行吗?能否影响到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本人劳动仲裁裁决书今天发放啦。里面有几条本人不服是否可以起诉?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8年9月8日至2009年3月20日加班费。被申请人说管理员不纯在加班,仲裁员就把这条给我否定啦。问题是每月上24天,有工资条可以证明啊,公司不给提供工卡记录。所以不能证明是否有加班。我是否可以以工资条为证据来起诉? 2.
我于2009年2月7日进入一家公司做事,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公司不买社保.并且公司当时没有将劳动合同给我一份. 2009年4月18日,突然收到上级下发专案,告知我被辞退.理由为不适合此份工作.因为是胡乱编造的理由,所以我不服此决定,要求公司给予补偿,但公司拒绝补偿.且要求我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搬离公司宿
1、现在跟公司关于业绩提成方面有争议,如果谈判崩了,我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如果我在离职交接单签字,办了离职手续,还能提出劳动仲裁么? 2、公司没有跟我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只有试用合同,转正后没有签正式合同),如果我办完离职手续后,还能提出双倍补偿的劳动仲裁吗? 3、如果公司不同意,或者公司说我没有提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我09年7月28日在北京一家乐器销售公司上班,30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8月29日截止,8月26日经理派我出去办事,27日休息,26日时突发眼疾,下午9点去张家口,28日早上没有与经理请假中午由其他人与经理联系请1个星期的假,9月4日回公司因身体不适提出辞职,经理告知我因为我28日早上没
今天开庭本人要求追加仲裁,可仲裁庭说另案申请。我该如何处理?追加款项不多1500多,我是否该追加仲裁,是关于年终奖的事情。
上次开庭,申请人要求追加仲裁,要求支付2011年1月到4月的年终奖,和2011年1月到4月的工龄工资,仲裁员说另案申请仲裁。我这两项去申请仲裁是否可以立案?因为公司每年都有年终奖和工龄工资发放的。深圳工资支付条例中也有规定,年终奖没有满年可以折算支付的。我这样理解没错吧?谢谢
关于劳动纠纷仲裁结果,本人不服事宜我上诉降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手中目前有的是这些
1.员工厂证(证明是该公司员工) 2.劳动合同(证明有签劳动合同,是计时工资而不是像裁决书上说的是计件工资,证明没约定工资数额加班费应按工资总额计算) 3.公司辞退申请书(证明公司有辞退我,上面不能胜任没有合法依据(只是公司造啦假资料说我有责任),不去降职降薪地上上班这证明公司单方面没履行劳动合同属违法,
我们单位有个文员,以前负责集团公司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后来调到我们公司后继续兼顾该工程的档案资料管理。现在该员工要离职,我们单位还未找到接替他的人选,集团公司的工程档案也在他那里。该员工在提出离职后,要求休年假,我们单位未批准,集团公司在档案工作移交上要求比较严格,造成该员工情绪不满,未办理工作交接
2009年结婚,婚前男方父母买的房,结婚后于2011年才办理下来的房产证,房产证登记的是男方名字,请问,离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平分?